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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黄石市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农医科             发布时间:2018-01-08

黄发改农医〔2017359

 

关于印发《黄石市按病种收付费方案

(试行)》的通知

 

大冶市、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卫生计生局,各二级以上公办医疗机构:

现将《黄石市按病种收付费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方案(试行)》

 

 

365体育在线直播   黄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1222

  

  365体育在线直播办公室  2017年1222日印发

 

 

附件:

 

黄石市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方案

(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根据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鄂价农医〔2017〕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方案。

  一、实施范围

我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含大冶市、阳新县)。

  二、实施病种

根据鄂价农医〔2017〕115号文件规定的病种遴选原则和范围,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了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100个病种进行定额付费管理(具体目录见附件)

三、收费标准

本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病种费用标准,二级医疗机构病种费用标准按三级医疗机构的90%确定。根据政策调整、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以及医疗收费标准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所涉病种原结算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具体标准见附件。

四、结算方式

(一)参保人员费用结算方式。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病种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仍按现有制度政策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包括住院起付标准、个人按比例支付的费用及自费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超过病种价格标准的,个人按病种价格标准支付费用。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低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的,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按本办法实施病种收付费。

(二)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方式。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规定病种费用在该医疗机构年度总额控制指标范围内,实行“结余留用,超支不补”。规定病种医疗费用低于或等于支付标准的,按支付标准结算;超过支付标准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且不纳入年末清算范围。医保基金对每例规定病种支付金额=病种支付标准-个人支付金额。规定病种收付费标准的除外内容由医保基金按规定另行结算。

五、按病种收费的后续管理

对接诊患者实行首诊负责制。凡是疾病主要诊断和主要治疗方式符合病种标准的病例(包括医保参保人员和自费患者),全部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要严格遵循病种技术规范,确保医疗服务安全有效,医疗质量不降低。

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单病种付费标准,不得另行收费或分解收费,不得将住院期间应做的检查、治疗、药品费用转为门诊收费。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或医疗技术条件所限,需院外检查、诊疗或购药的,所发生的相关医药费用全部由住院医疗机构予以报销并记入单病种费用标准内。定点医疗机构要科学合理抓好控费管理,对实际费用超出病种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对实际费用低于病种收费标准部分,作为医院的结余收入。参保患者主动要求入住优质病房(包括单人间、双人间以及特需病房等)或要求做单病种范围以外检查的,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费用部分或超范围的检查费用,不计入收费标准中,由患者另行支付。

(三)各定点医疗机均应严格按照单病种临床路径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推诿患者,不得无故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分解患者住院次数。如在治疗过程中发生严重并发症,必须退出的,要告知患者并签订知情同意书,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科主任初审,报院医务部、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退出。各病种退出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退出按病种收费的病例应每月汇总一次,报当地卫计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四)实施按病种收费的病种病例,除按本通知规定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病种费用外,可不再出具“费用清单”,但仍应按现行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传送项目费用清单等信息。

医院要将实行按病种收费有关事项作为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的重要内容,告知患者按病种收费办法、临床路径、收费标准、进入和退出规定,签订按病种收费的协议。建立按病种收费申投诉责任制,进一步畅通沟通渠道。在医院管理职责范围内应解决的问题,如推诿患者、分解住院次数或无故缩短住院时间等方面的申投诉事项,由医院负责协调解决。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是一项重大医改措施,涉及面广。相关部门要共同配合做好组织实施、政策评估和监督考核工作。人社部门负责按病种付费工作的组织实施;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病种临床诊疗路径技术操作规范,并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医疗成本,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价格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按病种收费行为的监管。

(二)加强医院管理。各相关医疗机构应当根据病种临床诊疗路径标准,制定相应单病种的诊疗规范和院内管理、激励机制,努力降低医疗成本,确保治疗效果。

(三)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执行按病种收付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处理。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     黄石市公立医院按病种收付费范围和标准.xls